各学院、校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3〕18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规范帮扶台账,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摸清重点群体毕业生底数,健全机制,规范台账,精准帮扶,确保在8月31日前,脱贫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高于学校平均水平;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毕业生全部落实就业去向;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长期未就业毕业生(户档关系在校且两年内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实行动态清零。
二、帮扶对象
包括脱贫家庭、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长期未就业毕业生、孤儿、少数民族、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请各学院参照“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导出并下发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名单,核实有关材料,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筛清工作底数。
三、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系统标记
全国系统导出的名单中未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请各学院于3月10日前手动在“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中统一、严格标记扩展项2为“退役士兵”内容。
四、健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台账
《工作台账》电子版已添加至省系统“派遣管理-就业帮扶”模块中,各学院在系统中填报基本信息后可导出、可打印。各学院于3月10日前完成基本信息填报,“3个3”(开展3次谈心谈话,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推荐3个有效岗位)帮扶进度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实时更新填报。

图1 基本信息

图2 “三个三”帮扶进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党政主抓、部门协同、校院联动、全员参与”就业工作机制。实行校党委班子分学院、学院领导班子分班级包干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班主任、毕业班辅导员、毕业设计导师、专任教师工作力量,指定帮扶人开展“一对一”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各学院安排专人做好过程材料和“一人一档”台账的管理、整理、系统更新工作,优先向重点群体毕业生提供优质岗位,按时完成帮扶工作目标任务。
2.开展有温度的帮扶。各学院、相关单位积极开展专场政策宣讲、心理调适、企业招聘、榜样引领等活动。帮扶人要用心做好帮扶工作,严格落实“3个3”帮扶要求,及时完善帮扶台账,充分注意帮扶对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做到传递关心不过度,保持耐心见诚意,增强信心解难题,引导其合理调整就业目标,把握好求职就业节奏。
3.注重提升就业能力。各学院要充分了解帮扶对象毕业生需求,积极组织帮扶对象毕业生参加“宏志助航计划”“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等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开展针对性的就业咨询与指导,帮助学生全面客观进行自我评价和职业分析,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提升专业、职业技能、求职技巧等多方面能力和素质,切实促进其顺利就业。
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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