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郑州轻工业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系)、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五、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阶段(2015年7月3日-7月31日):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网络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客户端进行网络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共帐号)。网络报名后,各参赛团队应到团队负责人所在院(系)提交项目计划书1份(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专利等其他佐证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2.院(系)汇总:各院(系)根据报名情况,7月31日前将参赛报名材料及《郑州轻工业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就业指导中心,其中获得《2015年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的团队必须报名参加。
3.根据报名情况,学校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产生推荐河南省总决赛的项目。
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和推荐工作,积极联系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校团委联系。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和电话为:闫国君63556326,孙铁山86609553;校团委联系人和电话为:王燕翔63556325。
附件1:
《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doc
附件2:
郑州轻工业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doc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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