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一、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领对象
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且户籍地或常住地在高新区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未领取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已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三)办理要件
符合条件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登录“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未就业实名登记。
(四)线上办理流程
1.填报信息。登陆“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在“就业补助资金”模块选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材料、社保卡账号(确保已开通金融账户)等扫描上传。
2.受理审核。人力资源局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及时受理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拟发放补贴名单将在郑州高新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4.补贴拨付。将公示无异议的审核材料报送财政金融局复核后由人力资源局拨付至申请人员个人账户。
(五)其他
联系电话:0371-67981776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A座三楼3001东,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一)适用对象
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二)受理方式 线下受理
(三)受理机构 郑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各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
(四)受理要件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3)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
(单);
(4)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5)申请人本人已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办理就业登记。
(五)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现行补贴标准养老保险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保底基数缴费标准的2/3,医疗保险为实际缴费的2/3。每人只能在常住地或户籍地申请一次,不可重复申请。
(六)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审核;
(3)审核公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基层平台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六)其他
联系电话:0371-67981776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A座三楼3001东,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三、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一)申报对象
(1)2017年1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35岁以下)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2)毕业三年内户籍落入郑州市(大郑州范围,比如:新密、中牟、新郑、巩义)。
(3)在郑州市域内用人单位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满一个月(补缴的不算)。
(二)补贴标准
博士、硕士和本科分别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申请人申请成功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社保缴纳月份据实发放。五年内最多补贴36个月。
(三)受理方式
1.线上受理
(1)登录郑好办,在“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一件事”填报申请;
(2)登录支付宝,在“市民中心,人才就业”填报申请;
2.线下服务窗口受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E15窗口进行申报。“境外学历”需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户口本、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证书。(均为原件)
(2)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办理回执,申请人签字确认后信息采集完毕。
(3)市人社局审核人员定期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进入公示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将以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
(5)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对应补贴按程序拨付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经济账户。
(四)其他
联系电话:0371-67127007,67127006
地址:郑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科学大道银兰路)
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一)申报对象
新引进落户、我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
(二)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
(三)办理要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1)硕士研究生毕业35岁以下;
(2)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我市。
(3)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含)之后且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
(四)其他
联系电话:0371-67127007,67127006
地址:郑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科学大道银兰路)
五、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在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仍在经营的。
(二)办理要件
1、大中专毕业生
(1)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4)员工花名册;
(5)近3个月在职员工银行工资支付凭证;
(6)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7)申请人已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就业登记。
2、大中专在校生
(1)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4)员工花名册;
(5)近3个月在职员工银行工资支付凭证;
(6)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7)本人学生证原件(个人信息页和学年注册页盖章)和学校学籍管理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三)受理方式
1.申请登记。申请人以“个人登录”入口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郑州站),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
2.受理初审。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登记信息进行网上申领初审,于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实地查验。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实地查验并上传。
4.资金拨付。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四)其他
联系电话:0371-67991382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A座三楼3001东,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六、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请对象:
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办理要件
1.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偿还贷款,可申请国家扶持的贴息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不良征信记录,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可申请地方扶持的贴息贷款。
2.提供贷款材料: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三)申请额度
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四)反担保方式
一是第三人反担保。二是房产反担保。三是异地反担保。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省直、市和县(市、区)行政机关或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对全市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异地反担保。四是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五)其他
联系电话:0371-67991382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A座三楼3001东,人力资源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