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的一系列相关会议精神,请各学院按照就业统计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对照教育部关于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就业统计分类(含界定标准),认真做好就业统计工作自查,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
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服务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具有关键意义,就业数据保真是就业统计工作的底线,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到作风务实、核查到位。
二、严密组织,精细实施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各学院组织开展就业数据自查,对于已落实毕业去向的,要严格审核到每位毕业生就业材料,尽快对已签约毕业生进行逐人、全员全面核查;对于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再次核实未就业学生的就业意愿及目前状态,如有变动及时更新。对于发现的问题需在7月11日前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纠正数据,切实做到就业精准、真实。
三、明确责任,及时反馈
各学院相关领导要靠前指挥、就业专职人员要抓好落实,切实履行这项工作的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坚决杜绝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对于举报查实或抽查出问题的学院,要保持好及时对接和沟通反馈,按照要求形成书面情况说明,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石庆庆
联系电话:86608155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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